8月26日,《人民日報》發(fā)布《教育部 中國福利會 中國宋慶齡基金會關于頒發(fā)第十五屆宋慶齡獎學金的決定》,共有1542名學生獲宋慶齡獎學金,其中唐山4名學生獲獎。 王澤雨瀟 唐山市第四十六中學 朱泓宇 唐山市路北區(qū)唐城壹零壹實驗小學 鄭盛開 唐山市第九中學 王子瑾 唐山市灤南縣長凝鎮(zhèn)中心小學 相關新聞: 什么是宋慶齡獎學金? 宋慶齡獎學金是面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設立的國家級獎學金,旨在弘揚宋慶齡愛國主義精神,樹立優(yōu)秀少年兒童榜樣。每兩年頒發(fā)一次。 評選范圍: 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四年級至初中三年級的在校學生。 候選人需要具備這些條件: 思想品德好,認真踐行《中小學生守則》,并具備以下條件: 1.具有善于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,學習勤奮,善動腦、勤動手,求知欲強,積極進取。誠實守信,遵紀守規(guī),生活儉樸,熱愛勞動,身心健康。 2.具有服務國家、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,能盡自己的力量為他人、為集體、為社會做好事,尊老愛幼,文明禮貌,富有愛心。 3.具有遠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創(chuàng)新精神,把今天的學習成長、未來的遠大理想和祖國的繁榮強盛結(jié)合起來。積極向上,不怕困難,樂于進取,不斷為自己確立新目標。 4.有特別突出的事例,真實感人,為中小學生樹立學習榜樣。 來源: 人民日報、安徽發(fā)布 |